關於友情。有很多故事可以說,也算是經驗豐富。
身為一個國小只有1、2年級沒被公幹的人,(自認)在自信建立和成長階段的辛苦歷程,好像可以寫一篇鼓勵有類似經歷的人。
為什麼會被公幹?
首先,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」 我是不會反對的。我也相信,會被公幹絕對是自己也有問題。
雖然到現在能想到的,除了當時大家說的三八、笑聲很吵、在車上跟她們喜歡的男生聊天(天啊有夠無聊...)之外,也想不到自己做錯了什麼?(到底做錯了什麼)
不過這些也不重要了。
小時候的我,很怕戶外教學沒人跟我一組、自然報告分組沒人願意收我等等,所以非常在意朋友。那時候,甚至覺得,我什麼都可以不要(包括家人),我只要朋友就好。
這麼激進的想法,現在想來都覺得可怕,不過那時的我著實是這樣想的,而且毫不懷疑這個論點。
當求和的紙條被撕爛丟回自己的抽屜、當大家趁老師不在的時候都離我遠遠的說悄悄話,當好朋友一下課就手牽手衝出去為了不讓我一起,這些現在想起來只有不解和可笑的行為,也詫異那時的自己會為此難過流淚。(當然也曾不想活了,不過那時的自我毀滅手法實在好笑,不提了也不需要提啦!)
媽媽在我長大之後,說了一段她記憶深刻的故事。
她說:『有一次你躺在床上,很認真的問我:「媽媽,我很討厭嗎?我有哪裡做不好我可以改。」』 她說她聽了好難過,那時心想一個8歲的小孩怎麼會說這樣的話?
不過,這不用懷疑就是我那時會說的話,因為我始終在想,甚至到長大了還在想,被討厭了的話,我到底做錯了什麼?我可以改!我改了你們就會喜歡我了吧!?
這就是現在新聞很熱衷討論的:「霸凌」 吧
小學畢業後到大學畢業,我的習性就是活在他人眼裡。想要被喜歡、不想被討厭。所以,乖乖做一個大家都喜歡的人吧!如果有人願意和我做好朋友,不管他做了什麼,只要我包容就好,這樣,我們就可以做永遠的好朋友了!
這個習性直到最近,已經大學畢業後一年了。才醒悟到我現在才終於能算是瞭解怎麼交朋友、觀察人、與人公平交往,並且聰明的保護自己。
不想打了。
懂事的經歷之後再說!
待續。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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